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,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运用,保证供气单位入户安检全掩盖,有用消除用户自提购气液化气钢瓶运送过程中的风险风险,防备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,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依据国务院《乡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》《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,决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瓶装液化气一致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:
一、自2024年12月17日起,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、供给站点一概撤销用户自提购气方法,一致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,并实施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辅导。
二、请广阔新老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运用相关规定,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出租房单间、高层住宅、厨房与卧室未分隔、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禁止贮存、运用瓶装液化气,用气厨房应通风杰出,应运用契合安全规范的燃气灶具及配件,禁止运用不契合安全规范的无熄火维护设备残次灶具、直排式热水器、无过流堵截安全维护装置的减压阀以及一般橡胶连接收,保证瓶装液化气运用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