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:今年新增光伏装机12GW探索低碳(零碳)高速建设模式

发布时间:2025-04-27 13:41:05   来源:证书及奖项

  ,科学布局建设抽水蓄能项目,支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氢能等“制储输用”发展,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。、储能25万千瓦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(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)在24%左右;到

  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推动落实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要求,到2025年底,实现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100%,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65%。落实公共建筑技术改造节能降碳实施方案,推动存量公共建筑以围护结构、用能设备等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改造。

  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,探索低碳(零碳)高速建设模式,推动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,新改扩建码头(油气化工码头除外)100%配备岸电。全力发展多式联运,深入推动“公转水”“公转铁”,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。逐渐完备“以轨道交通为主体、常规公交为基础、慢行交通为补充”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,到2025年底,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保持在70%以上。

  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要求,结合我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,特此制定杭州市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(简称“杭碳十条”)。

  将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纳入全市和各区、县(市)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及相关重点规划。编制市级能源平衡表或简易能源平衡表,开展全市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,探索开展区、县(市)碳排放统计核算,推动萧山区碳排放快速核算体系试点建设。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,开展化工、建材、纺织化纤等重点行业和建筑、交通等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。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,推进“6个高精度温室气体站点+1个碳汇站点”碳监测网络建设。

  2025年,制定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,完成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编制工作,推动碳预算管理与用能预算管理衔接。2026年,制定相关配套制度,完成数智平台应用开发,构建碳排放测算分析模型,加强碳排放预算执行动态监测。“十五五”时期,科学有序确定碳排放分区域和分行业预算总量及年度预算量,推动碳排放总量较高的区、县(市)先行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基础上,逐步实行市县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。

  力争完成杭州市“十四五”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。“十五五”时期,考虑各区、县(市)实际,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。制定碳排放双控综合评价办法,构建以碳排放双控目标为主,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辅的碳排放双控综合评价体系,强化评价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。

  迭代杭州市能源“双碳”数智平台3.0版,推进碳排放预算管理、碳排放测算、碳排放双控综合评价、项目碳排放评价、碳排放行业和重点企业管控、碳金融、碳普惠等应用场景开发建设,研发“AI+”电能碳增值数智应用,完善“1+N”“双碳”智治架构体系。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建设,构建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,探索建立基于企业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新机制,打通节能审查、用能权确权、能耗监测、能效管理、节能诊断等环节,构建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考核闭环机制。

  制定“两高”行业项目碳排放评价技术导则,开展“两高”行业项目碳排放评价,“十五五”时期,探索新上“两高”项目分类实施碳排放等量、减量替代。支持金融机构将项目碳排放评价结果与信贷评价、信用评级等挂钩,开发相应绿色金融、转型金融等产品。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。深化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,到2025年培育建设减污降碳协同项目10个,到2030年培育建设50个。

  制定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,培育第三方核算、认证机构,鼓励与重点企业合作,优先开展出口导向型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标准编制,到2025年和2030年,分别力争制定2个左右、2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,完成一批产品碳标识认证应用,探索建立部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。推动萧山区纺织产品碳足迹试点建设。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,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审查,有序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、重点碳排放单位能耗计量全覆盖。

  依托杭州市能源“双碳”数智平台,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碳排放单位预算管理,建立市县两级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名单,继续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。全方面开展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能效诊断,到2025年,累计完成500家企业能效诊断,实现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以上,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煤的数据中心和规上工业公司全部纳入杭州市能源“双碳”数智平台。主动参与浙江省碳普惠减排机制市场建设,积极鼓励相关主体开发碳普惠方法学,推动重点排放企业有序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。探索建设绿色出行碳普惠示范推广项目。

  落实《杭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目录(2024年本)》,加快构建“五大产业生态圈”+“五大未来产业”+“五大生产性服务业”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,2025年,绿色能源产业工业产值突破2800亿元。深入实施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准引领行动,全面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传统制造业应用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循环经济、节能降碳等技术进行升级改造,2025年,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200家以上。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(园区)创建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。

  大力推进“光伏+”多元融合场景,科学布局建设抽水蓄能项目,支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氢能等“制储输用”发展,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。2025年,新增光伏装机120万千瓦、储能25万千瓦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(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)在24%左右;到2030年底,全市光伏、储能装机分别达到800万千瓦、150万千瓦,抽水蓄能装机力争达到380万千瓦。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,推动建材、钢铁、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,合理控制供热用煤,落实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方案,持续推进煤电“三改联动”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,不再新建自备燃煤机组和自备燃煤锅炉。到2025年底,全部淘汰35蒸吨/小时燃煤锅炉。

  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,推动落实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要求,到2025年底,实现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100%,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65%。落实公共建筑技术改造节能降碳实施方案,推动存量公共建筑以围护结构、用能设备等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改造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工具新能源化,到2025年底,全市公交车新能源化占比达到90%以上(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),出租车(含网约车)新能源化占比达到95%以上(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)。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老旧柴油货车。推广应用城市重卡、砼运输车等新能源化转型。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,探索低碳(零碳)高速建设模式,推动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,新改扩建码头(油气化工码头除外)100%配备岸电。全力发展多式联运,深入推动“公转水”“公转铁”,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。逐渐完备“以轨道交通为主体、常规公交为基础、慢行交通为补充”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,到2025年底,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保持在70%以上。

  市发改委、市生态环境局要强化统筹协调、健全工作机制,加强督促落实,加强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,迭代“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景”评选,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。各地、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,加大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创新力度,充分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省级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,持续推进实施碳排放双控重点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