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燃气管道作为城市动力供应的要害基础设备,其安全运作必定的联系到社会的安全和安稳。跟着城市的加快速度进行开展,各类施工作业日益增多,近年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事情时有发生,严重威胁到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。
2024年12月,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支队接到某公司告发,河沙镇东堤西堡村地下燃气管线遭到毁损,执法人员当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。经查询,发现张某自家地步的灌溉水管破损,在修正水管时,用挖沟机挖坑不小心将燃气管道毁损。依据《乡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则,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中止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并恢复原状,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《乡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、毁损、私行撤除或许移动燃气设备,不得毁损、掩盖、涂抹、私行撤除或许移动燃气设备安全警示标志。
《乡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违背本条例规则,侵吞、毁损、私行撤除、移动燃气设备或许私行改动市政燃气设备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,恢复原状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,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 5000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形成丢失的,依法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;构成犯罪的,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职责。
燃气管道作为城市地下的“生命线”,其安全运作至关重要,燃气走漏不只会形成动力糟蹋和环境污染,更危及社会公共安全。市城管执法局呼吁广阔市民大众,增强燃气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燃气相关法令,保护城市安全,共建夸姣家乡。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