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液化石油气等1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,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、燃气灶、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、城镇燃气用二甲醚、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1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现将相关监督抽查情况公告如下:
抽查了11个区县30家销售商销售的34批次液化石油气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.76%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产品标记、密度、蒸气压、(C3+C4)烃类组分(体积分数)、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(体积分数)、残留物(蒸发残留物,油渍观察)、铜片腐蚀、总硫含量、硫化氢、游离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涉及残留物(蒸发残留物,油渍观察)。
抽查了5个区县5家燃气公司供应的5批次天然气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高位发热量、总硫(以硫计)、硫化氢、二氧化碳摩尔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11个区县17家销售商销售的20批次家用燃气灶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%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气密性、热负荷、燃烧工况(离焰、熄火、回火、干烟气中CO浓度)、温升-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、熄火保护设施—闭阀时间、结构的一般要求-燃气导管、耐热冲击、耐重力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涉及燃烧工况、热负荷等。
抽查了5个区县5家销售商销售的5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气密性、尺寸和公差、公称内径、壁厚和公差、压力试验、耐燃试验、耐液体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2个区县2家销售商销售的2批次城镇燃气用二甲醚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二甲醚质量分数、甲醇质量分数、水分质量分数、铜片腐蚀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7个区县11家销售商销售的11批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耐压性、气密性、弯曲性、耐冲击性、结构和尺寸、耐热性、扭曲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9个区县11家销售商销售的12批次燃气调压器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1.67%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结构、气密性、关闭压力、出口压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涉及结构、关闭压力、出口压力等。
抽查了5个区县10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产品,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%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外观要求、报警动作值、响应时间、电气强度、跌落试验、绝缘电阻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涉及报警动作值、跌落试验等。
抽查了2个区县2家销售商销售的2批次商用燃气灶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燃气系统密封性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烧工况(火焰传递、火焰状态、主燃烧器火焰稳定性、干烟气中CO、熄火保护设施-闭阀时间、点火器-点火性能、预清扫、表面温升-易接触部位的表面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4个区县5家销售商销售的10批次餐具洗涤剂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pH(25℃,1%溶液)、去污力、总活性物含量、大肠菌群、砷(As)、甲醇含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、荧光增白剂、菌落总数、甲醛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1个区县5家销售商销售的15批次茶叶包装袋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感官要求、高锰酸钾消耗量、重金属(以Pb计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抽查了2个区县3家销售商销售的6批次眼镜架产品。依照产品特性重点对高温尺寸稳定性、抗汗腐蚀、鼻梁变形、镜片夹持力、耐疲劳、阻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
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商,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(市、县)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。
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商标“亮太太”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标称商标“宏叶”高压减压阀、标称商标“东鼎”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标称商标“凌防”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。具体信息见附件。
附件: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及企业名单.pdf